受新型肺炎疫情影響,針對可能出現的部分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無法按期返回留學目的國等情況🧑🏿🎄,經教育部同意,國家留學基金委於1月28日發布了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對於應回國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暫定)之前的國家公派留學擬回國人員☠️𓀝,因疫情延期回國的,予以支持🈯️😜,留學期限最長可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暫定)。針對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申請延長時,需提供國內派出單位的意見,根據留基委政策精神🚾,我校公派留學人員受疫情影響申請延期回國出具學校意見的流程擬定如下:
本科生🥲:本科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由院系審核,同意後→院系提交教務部審核👩🏻✈️,同意後→由教務部提交至國際合作部→國際合作部匯總意見後,代表學校出具意見給申請者
研究生🧑🏻🦼➡️:研究生本人向導師及所在院系提出申請→由導師及院系審核,同意後→ 院系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後→由研究生院提交至國際合作部→國際合作部匯總意見後,代表學校出具意見給申請者
公派學者:公派學者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由院系審核,同意後→院系提交人事部審核,同意後→由人事部提交至國際合作部→國際合作部匯總意見後🦤🧑🎓,代表學校出具意見給申請者
為確保本項工作高效有序推進,上述操作均通過電子郵件等形式(保留審批過程中的郵件🫰🏽、微信或短信截圖)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