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辦理好《工作許可證》延期🌅,並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屆滿30日前辦理延期。
居留許可延期材料
(1)出入境網上預約填寫的《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外專簽字,蓋院章和國合章)🌠;
(2)《工作證明》(蓋院章和國合章);
(3)護照原件(有效期至少6個月內);
(4)《工作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5)賓館或住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住宿登記》原件和復印件;
(6)隨行家屬須提交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明、子女出生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外文證明材料(英文除外)需翻譯中文版,蓋院章和國合章。)
註:居留許可延期可由經辦人辦理🐞,經辦人攜帶委托書🧟🛁、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前往💕。